2007年10月18日 星期四

馬英九應該向精神障礙者與神經疾病患者道歉!

偏見和歧視在社會裡不斷的穿梭遊走,用「污名化」當作武器,把人群圍成一個又一個非我族類,然後擁有強勢的人就可以對弱勢的人展開打壓欺凌。身為人類,我們或許無法避免產生偏見與歧視,但是我們從歷史中得到太多的教訓,假如任由偏見與歧視橫行,最後造成的結果,是對所有人的傷害,沒有人可以逃開。因此能夠時時省思自己對某些人事物的偏見、歧視,並且以同理為出發點,用尊重去代替偏見歧視,減少污名對他人所造成的傷害,這才是社會中一個負責任的成熟個體。
不過,我們很遺憾的看到,號稱高尚溫文儒雅的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在電視機面前毫無自覺的用言語污名化某個族群,毫不掩飾的表達出他個人的偏見與歧視。我們要問,作為一個角逐2008總統大位的人,能夠無視於「每個國民一律平等」的民主基本道理嗎?能夠動輒以污名化的名稱去指稱某些族群嗎?



精神障礙者在這個社會上,已經受到太多的污名化攻擊,這種因為歧視、因為偏見產生的攻擊排斥現象,造成了精神障礙者的生活、工作、教育等困難,也造成許多社會問題,無形中增加了許多社會成本。但事實上,精神障礙者儘管生了病,但是卻仍然可以擁有與正常人一樣的生活能力與工作能力,他們所受到的限制,多半來自於所謂「正常人」無端的歧視與偏見。難道這樣的情況是很難理解的嗎?去年二月份有部落格作者發起一個串連,以抗議聯合報在新聞處理上對精神障礙者的文字污名,這個串連迅速在網路上引發抗議的聲浪,也獲致其他媒體的報導;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對精神障礙者保持一種尊重的態度已經形成一個普遍性的價值,這樣的價值難道一個想要領導國家的人可以不遵循嗎?

馬英九與國民黨喜歡指稱民進黨人士撕裂族群,而馬英九用「神經病」這樣的歧視語言,難道不是在撕裂精神障礙者族群的自信與尊重嗎?

如果馬英九對生了某種疾病的人的輕視與敵意,可以隨口而出,那麼他難道不可能對某些不同意見者隨口而出「子彈上了膛」,並且真的扣扳機嗎?

馬英九與他的競選團隊一路走來,歧視如一,從「趕羚羊之聲」、「LP之聲」、「他,馬的」到「神經病」,一而再、再而三的表現出他們對某些族群的歧視與偏見;而身為一個競逐總統大位的主角,這些對非我族類的不公平、不尊重的舉動,也顯示出馬英九這個人完全不具備成熟的個人特質,更不具備作為一個總統的人權觀念。

馬英九應該要面對自己的錯誤,向精神障礙者與神經疾病患者道歉!
拚總統/葉菊蘭控「抓耙子」 馬英九回罵:神經病(點網頁中新聞片段可看影音)

2007/10/16 16:11
記者吳宜霖、黃暐瀚、陳震隆/台東報導

葉菊蘭指控馬英九當年在美國留學曾經當過「抓耙子」,遠在台東long stay的馬英九知道後,氣得大罵「神經病」!他還回批葉菊蘭,好歹也當過行政院副院長,希望對方講話要提出證據,有格調一點。

馬英九說:「他們指控我已經快10年了,如果我真的做了什麼,他們認為違法的事情,拿出證據來嘛.!」

再度被問及有沒有當職業學生?馬英九的火氣頓時上升。
記者問:「那有沒有打陳文成報告?」
馬英九說:「神經病。」
記者說:「葉菊蘭問的,葉菊蘭問的。」
馬英九說:「我是覺得她真的是……,她應該保持她的格調,對他(謝長廷)的選情比較有利。」

雖然罵的不是記者,不過「神經病」這三個字還是讓提問記者嚇了一跳,馬英九氣葉菊蘭氣到不行。
馬英九說:「葉菊蘭女士做過政院副院長,她應該保持格調,我覺得,再講這些話是很失格的。」
記者問:「您之前說是政治案件,後來為什麼改口?」
馬英九說:「我沒有說這是政治案件,你聽誰說的?」
記者說:「公司說的。」
馬英九說:「沒有,我沒有說是政治案件,它是什麼案件,我沒有預設立場。」

記者嚴肅的提問,馬英九尖銳回應。他轉過身穿上台東都蘭原住民送給他的樹皮禮服,看到一身逗趣的打扮,火爆的氣氛頓時煙消雲散。
謝營批政治學生 馬英九:神經病
【聯合報╱記者黃雅詩、范凌嘉/連線報導】

2007.10.17 01:02 pm

國民黨總統參選人馬英九,昨天下午到台東縣新港漁港碼頭,體驗旗魚拍賣過程。
記者 范凌嘉/攝影

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謝長廷競選總幹事葉菊蘭、新聞部主任黃劍輝昨天出示一份一九八一年的「波士頓通訊」,質疑對手馬英九當年撰寫社論,替國民黨政府辯護「陳文成命案」可能是意外死亡,不一定是他殺,謝營質疑馬英九是職業學生。

馬英九則回應,民進黨七年來都沒有調查,等他說要調查又汙衊他,「這樣一個政黨,真的很不爭氣!」綠營指控馬英九是政治學生,記者詢問馬英九,馬英九一句「神經病」脫口而出,「我覺得葉菊蘭保持她的格調,對民進黨選情比較有利。」

黃劍輝出示波士頓通訊社論「三分證據說三分話」,表示馬當時是主筆,文中提到「因陳文成在美有具體反政府活動,警總約談是給他本人一個澄清的機會,這是維護國家安全應有的做法」,「約談次日命案發生,與警總殺害之間並沒任何直接關連,警總也不可能出此下策」。

葉菊蘭批評,馬英九原本說當選後要重新調查陳文成命案,為何隔天又改口說陳文成案是治安事件?馬心虛什麼?為什麼過去擔任法務部長、國民黨主席時不調查,參選總統才說要重啟調查?

馬英九則表示,民進黨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兩件一直沒破,「他們怎麼對得起這兩家人?」

他認為自己提出重啟調查後,民進黨因為覺得不好意思,才攻擊他,想他是不是有動機,「我只是反對黨、一介平民,執政後才有權力調查,但他們執政七年都不調查,現在才來攻擊我。」

【2007/10/17 聯合報】

34 則留言:

  1. 我看到這新聞時,對於馬說要調查陳文成案實在感到匪夷所思
    怎麼說得出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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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他馬的該道歉的可多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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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怎麼說得出口啊....

    說說而已,你以為他真的會做嗎?
    就算做了,一定找的到真兇嗎?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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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當然找得到
    真相只有一個 ._.@
    一定是萬惡的一小撮台獨份子自導自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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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我覺得馬英九繼續保持他這種格調,民進黨的選情會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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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safa:
    從一個貪污嫌疑犯說要選總統來證明"清白"的情形來說,沒有什麼好匪夷所思的~~

    hyc:
    等不到的~~

    阿藍:
    他又沒有說要找真兇,他只說要查而已~~

    漢堡:
    讜論!

    pc:
    對啊,我也是降子節得。
    重點是,阿告繼續這樣下去,我們才有東西可以罵...或笑~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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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這三個字
    聽起來也是整個娘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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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謝謝指教~(阿告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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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這三個字
    聽起來也是整個娘阿

    上次是"沒有啦"
    這次是"神經病"
    那下次是不是"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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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應該是"你討厭"
    接下來才會是"不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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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那"好死相"是在之前還是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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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好死相"在"不來了"之前或之後似乎都沒有關係,根據研究指出,有百分之四十五的人選擇在之前,有百分之五十的人選擇在之後,另有百分之四的人選擇之前之後都講,剩下的百分之一,會選擇選舉開票後視當選與否決定講不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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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看來馬英九是見笑轉生氣

    記者問:「那有沒有打陳文成報告?」
    馬英九說:「神經病。」

    因為問題一開始明明是記者問的
    (所以一開始被罵神經病的是記者)
    從對話推敲起來的話,這句話罵葉菊蘭是記者的穿鑿附會:P
    不過呢,馬英九的乾笑中充滿想文過飾非的氣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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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馬英九的確是見笑轉生氣啊,不過這也是他自找的,沒事去提陳文成、林宅血案幹嘛,這種把自己的死穴掀給人家看的蠢蛋,還真少見~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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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那把自己沒穿內褲的事情跟大家說,是蠢蛋還是暴露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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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若說到蠢蛋加暴露狂
    偶就會想到爐主在酥餅家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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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沒有啦~(阿告醉貴妃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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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我怎麼覺得,馬英九是在罵自己,所以他道歉的對象包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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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 Blue:
    兩者皆是~XD

    BG:
    XD.....

    Geral:
    他們已經被附身很久了吧,這叫做"Long Stay"~XD

    鉑鎂鑼:
    嗯,有道理,他也應該向自己道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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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馬英九則表示,民進黨對林宅血案、陳文成命案兩件一直沒破,「他們怎麼對得起這兩家人?」

    ===
    個人懷疑...他是突然被附身了吧?
    台東離綠島很近...綠島有很多冤魂...
    冤魂好不容易盼到國民黨的寄託出現在附近,
    當然要好好地玩他一玩。
    最近這個黨拿石頭砸自己的腳砸得粉兇,
    不知道不是被集體附身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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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他,馬的,對神經病和精神病都分不清的大博士,我相信我有資格講這句話!真他,馬的,還笑得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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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是啊,神經病跟精神病不分、隨口污名化,這種人根本就沒有資格出來競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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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我當然不需要道歉啊~

    因為我從沒用過"神經病"去罵人啊~~但是多數人都有~

    說到"神經病",再問一下原po,請問神經病就是指"精神障礙者"或
    "神經疾病患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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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 所以你認為這邊哪一位叫做"多數人"?

    神經病,你去問阿告,那是他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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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明明就是原po自己介定
    "神經病"就是專指""精神障礙者"或"神經疾病患者"的

    要去問別人?

    這不莫名其妙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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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另外,我認為各位的素質.....

    出現道歉的機率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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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7. 我說你們素質和馬英九差不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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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8. 可憐喔,連神經病是指什麼都不知道,還說是我界定的。

    喔,對了,是"界定",不是"介定",你趕快去跟余光中認錯。

    至於道歉嘛...你神經病嗎?趕快叫阿告跟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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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 可憐喔,連神經病是指什麼都不知道,還說是我界定的。

    這個水準大概跟馬小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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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我也就不為馬英九做什麼辯護啦

    不過請各位自己先行道歉吧

    如果要馬英九公開道歉還是什麼的,請先從自己做起

    基督說:"要丟別人石頭前,先自己反省有沒有資格丟"
    刮鬍刀廣告:"要刮別人的鬍子前,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不要像王世堅那般,有嘴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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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ㄟ,那你要我道歉之前
    你是不是要先跟我們大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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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所以你鬍子刮得很乾淨就是了?

    不囉唆,你到底要不要先向我們大家道歉?

    不要像王世堅那般,有嘴講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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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阿藍、小薰,不要計較了,我只等看有沒有迫遷,喔不,破千的機會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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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4. alann:
    馬小九基本上是隻乖狗(我是認真的)
    不要貶低可愛的小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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