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4日 星期四

關於精神障礙者與媒體印象與生活權的隨想

暗頭仔時,公視「我們的島」記者結束了農場的參訪回到協會的辦公室,我們一邊吃著麵包一邊閒聊著。話題很自然的帶到了精神障礙者與媒體報導上面。
我們互相交換小時候對精神病患的印象,發現在當時這些人其實是被「接受」的。當然他們(某些重度者)不是隱身在人群中而被接受,人們可以輕易的從他們的言談舉止中看出他們的「不正常」;但是人們儘管採取迴避甚至有時驅離的態度,但仍然接受生活空間中有這樣的人存在,接受有些人就是這樣。記者的經驗尤其值得一提。

記者生長在眷村,似乎這樣的村子裡總有那麼幾個精神病患或者其他身心障礙者。他們也許像遊魂一樣鎮日在村子裡失神遊走,這時在那棵樹下乘著涼發呆,那時在那個屋角蹲坐自語,人們通常已經習慣這些人生活在周遭,見怪不怪。但有時候習慣不只使人見怪不怪,習慣也會讓人變成某種類專業,譬如說:醫生。「像有時候這些人病發時,眷村裡的人就好像變成醫生一樣,都知道怎麼處理。」那家的大嬸也許趕快叫人拿木條來(金屬的還不行)讓病人咬著,隔壁的大哥幫忙壓著病人,對面的小弟去提了水來;總之,等一切處理完畢後,病人回到樹下屋角,其他人照樣忙呼各自的生活。

我說這些人——現在稱為「身心障礙者」——在當時是被接受的,我得說明這不是一個精確的概念,而是一個印象。到目前為止,不管在任何時代、社會裡,這些人總要遭受到不平等的對待,原因多半來自於對他們的不理解。與其說當時的人們接受他們,倒不如說當時的人們接受「老天讓他們那樣的人存在」這個事實;就像接受有一天洪水來就會淹掉辛苦耕種的農田,等洪水過得打起精神重新來過一樣。而現在的情況是,現在的人們更希望對這些人除之而後快,似乎現在的社會觀念回到了民智未開的黑暗時代對非我族類的殺戮觀(這其實也是一種瘋狂),而對這個狀況的印象來自媒體。

公視記者在其他媒體跑過社會新聞,很清楚這樣的情況來自媒體習慣。媒體通常在城市裡活動,於是城市裡的精神障礙者常常被報導。事情不聳動,媒體通常也不報導,於是精障者衝突事件如暴力發狂等就變成主要內容。媒體通常沒有能力挖掘深度新聞,不管是沒時間還是沒大腦導致,於是只能講當時精障者發生了什麼事。因為媒體沒時間或沒大腦,於是就只會去問鄰居的看法,「都市裡的人,怎麼可能會講好聽的話?」。

更重要的,這條新聞播出去後,不管是沒時間還是沒大腦,媒體是不追蹤後續報導的,於是這個精神障礙者的行為被看到的,就只有這個事件中的行為。也許這個人曾經因為精神障礙就醫,但是他從來沒有攻擊他人的情況發生,那一天剛好被降職減薪老婆離家兒子偷竊女兒落榜小狗被車撞,於是發生了情緒上的失控(不是精神病患難道就不會?),但媒體只報導這一天的事,人們也只知道這個人這一天的事,於是這個人變成了——每天無時無刻不在攻擊人的不定時炸彈狂徒。

媒體錯誤報導導致錯誤觀念,媒體跟閱聽者一樣同時接受並且不斷散發這個錯誤觀念,於是錯誤觀念被加強。這是一個惡性循環。

這是記者的詮釋,其實觀察媒體幾年下來也有這樣的體悟,不過我想到另外一個點。為什麼我們比較少看到非都會區精神障礙者的傷害事件,比較常看到都會區精神障礙者的傷害事件?當然這有可能是上面說的,媒體通常在城市裡活動,那有沒有可能城市就是容易讓人發狂?我說的是讓所有包括你我在內的人。我猜想這是確定的,匆忙、不穩定、無隱私等壓力,幾乎可以說是所有城市的特色,這些壓力所造就的是不斷的消耗人的精力,使人情緒失控。對一般人來說是如此,對於原本就生病的精神障礙者來說,又何嘗抵抗的了?比較多在都市的精神障礙者發病,是因為都市本來就會使人發狂。

所以,精神障礙者並不應當天生是被排斥、抵制、厭惡的命運,這種狀況是否發生可觀察整個生活圈的互動方式。如果精神障礙者可以得到比較公平、理解的對待,他們當然有能力也有權利與所有人共同生活。不過,在媒體的操弄下,現在又有多少人相信精神障礙者也值得擁有更公平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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