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9月1日 星期二

賣麻糬也要多運動


這是昨天記者節花蓮本地平面媒體上看得到的廣告,內文的文字紅色底線跟紅色色塊是我加上去的,作為強調用。

以我個人來說,這個店家是列入絕對不屑消費等級的店家。目前這個名單上,花蓮只有一筆。

不屑消費的原因包括:老闆人品、產品品質、企業文化等等,也包括第二把交椅的主管來自中國、員工愈來愈多中國人。不過觀光客都愛去這家就是了。

P.S.標題的運動前面少打兩個字:有品

背景交代:
我才是曾記 女婿告妻舅
曾家女婿闖出名號 告小舅子侵權
商標近似惹爭議 花蓮曾記(米麻)糬提告
「曾記麻糬」與「曾福記麻糬」
腎疾發作昏倒不治 曾記麻糬始祖曾水港 享年85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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